網評:“我們”失去自我糾錯的能力了嗎?
發生在重慶忠縣的“6旬老人猝死公安局案”,令人沉重,發人深省。
從此案發生、發展的過程來看,本案起源于一起土地轉包糾紛。但是,忠縣公安局新生派出所在處理這起糾紛的時候,不僅沒有站在一個公正的立場上,查清事實、分清是非,相反地袒護一方、打壓一方,對懷疑土地轉包合同藏有貓膩的劉慶蘭一家不是說服,而是迷信手中的權力,試圖將她們壓服,從而致使矛盾一再升級、激化。
警方抓捕劉慶蘭現場。方式顯得較為粗暴。左下圖為警察撕掉鑒定報告中劉慶蘭受傷照片的情景。(照片為家屬提供)
而當矛盾逐步升級、激化的時候,又繼續濫用權力,甚至不惜動用手銬、腳鐐這類適用于嚴重刑事犯罪的嚴厲刑具,以暴力手段對待一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。
在他們的眼里,權力就是一切、暴力就是一切,人命特別是一個農村老太太的生命,是算不了什么的。他們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這樣處置一個七旬老太會有什么后果。此情此景,使人們不由得想到一個詞——“法西斯”。難道我們的人民警察——至少是忠縣新生派出所的那幾位警察,墮落到了這個程度嗎?
更令人不解的是,忠縣公安局不是借機自查自糾內部存在的問題,依法處分那些殘害群眾的害群之馬,相反地“護犢子”,還企圖花錢買平安,息事寧人。
尤其令人不解的還在于,張家三姐妹寄出了十幾封投訴信件,卻件件石沉大海,那么多的各級國家司法機關都在裝聾作啞。
這就好理解了——忠縣人民法院對于一起行政訴訟案件,他們沒有理由不受理,但是,面對“護犢子”者,面對裝聾作啞者,同為官員一族的他們,又怎么敢開庭審理,作出判決?
劉慶蘭的尸體在殯儀館里冷凍一年多了,人們不禁要痛苦地詢問——
難道“我們”失去了自我糾錯的能力了嗎?(文/馬志遠)
【背景回顧】
據澎湃新聞2019年10月30日報道,兩個月前的8月19日,重慶市忠縣68歲老人劉某蘭在忠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被調查期間猝死,家屬認為警方傳喚、審訊期間存在濫用職權行為,遂提起行政訴訟。法院本已立案,原定12月3日開庭審理。但隨后法院一再改期拖延,至今未能開庭。媒體報道后,紅歌會網對此案件進行了追蹤報道,并對死者家屬進行了訪談,關于老人如何“猝死”存有諸多的疑問。面對種種質疑,涉事公安局一方始終未進行回應,倒是一再聯絡死者家屬,期望“私了”,最好能“撤訴,不要開庭了”,賠償金額從去年的50萬增加至今年的90萬。雖然貧困,但家屬并不想“拿錢了事”,希望官方依法辦案,查明真相,給母親洗去冤屈,懲辦違法犯罪的公職人員。為進一步核實案情,紅歌會網主編蕭虎與法律顧問馬志遠同志于9月初奔赴重慶,進行了實地調研。本文系詳細調研報告,由馬志遠律師執筆。我們發布于此,并不是想越俎代庖,還是希望能給各大主流媒體特別是重慶的報刊電視臺提供案件線索,進一步深入調查報道,查明真相。更希望能引起重慶市委市政府和重慶市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,直接介入調查,還老百姓以公平正義。唯有如此,死者才能入土為安,民心才能進一步凝聚。
相關鏈接:【獨家】重慶“六旬老人猝死公安局案”實地調研:劉慶蘭的尸首何時才能入土為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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